中足聯官方發布紀律處罰公告,在中甲第26輪比賽中,蘇州東吳隊使用了一名累計4張黃牌停賽的球員出場比賽,裁定蘇州東吳以0-3負于石家莊功夫(原比分0:0)。
根據紀律準則和賽事規程,不管任何情況,只要球隊客觀上出現任何使用不具備資格的球員出場比賽的行為,均是違規。盡管此類事件已發生多次,但仍有不少俱樂部不太重視,應引以為鑒。我去過幾家經營經驗豐富的中超俱樂部,其技術部門均有非常完備的紅黃牌自統計,張貼在俱樂部或訓練基地的醒目位置,大多數球員也對自己身背的紅黃牌數量了然于心;如果僅依賴于賽前聯席會確認的紅黃牌統計,不出事還好,出事了球隊必然要承擔這樣白白丟分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