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播吧10月23日訊 據葡萄牙媒體報道,一位談判專家撰文分析了C羅與利雅得勝利主帥熱蘇斯近期沖突背后的談判邏輯。該專家表示C羅與熱蘇斯的協議失敗,或因未讓對方體面執行。
文章不判斷誰對誰錯,而是從談判技術角度追問:為什么這份協議會失敗?
約一個月前曾討論“達成協議結束會議,作出承諾開啟未來”的區別。此次C羅與熱蘇斯之間發生的事,讓這一主題增加了關鍵維度:不僅要創造承諾,還要創造對方能夠真正履行的承諾。
文章以C羅方面說法為分析基礎:雙方曾達成一致,后形成一份八點文件,C羅已確認,要求熱蘇斯在新聞發布會上談論相關事件。但據C羅說法,實際說出的話與約定內容不符。文章關心的是:這份協議為何會失敗?是否因為C羅試圖讓承諾過于明確、不可回避,反而讓熱蘇斯難以履行?
哈佛談判法指出,“達成協議”不等于“作出承諾”。協議說明各方決定了什么,承諾則必須更遠:既要足夠清晰以指導行為,又要足夠現實以便各方真正履行。談判不是有人說“是”就結束,而是說“是”的內容被執行才結束。這里涉及一個較少被討論的概念:為對方保全面子。
任何談判都有理性層面,也有人性層面。人有地位、身份、驕傲、聲譽,需要在第三方前維護可信度。可以在閉門房間里讓對方接受某條件,但如果第二天對方必須以感到羞辱、屈從或與自身地位不符的方式公開捍衛所接受的內容,那么這份協議就更難履行。
C羅公布的文件中,有一點據稱應被熱蘇斯復述,大意是“像貝利或馬拉多納這種級別的球員,不應熱身30分鐘卻不登場”。這完全可能是真的,也可能正是約定內容。但從談判角度看,關鍵問題是:熱蘇斯說得出這句話嗎?
“明天在新聞發布會上,你怎樣說這句話會感到舒服?”然后讓對方自己說怎么表達。不是改變協議實質,而是找到對方能作為自己話來說的表述。例如,如果熱蘇斯主動自愿說:“我不該讓C羅熱身那么久卻不讓他上場。”實質不變,承認錯誤不變,責任不變,但形式不同。這種差異可能起決定作用,因為允許對方找到自己履行承諾的方式,能顯著提高承諾真正被執行的概率。
保全面子不等于讓步,不是削弱協議實質,而是讓對方履行時不必感到必須放棄尊嚴、地位或身份。哈佛原則談判中“把人同問題分開”不是忽視人,而是承認解決問題不能讓解決方案變成一方的人身失敗。利益要堅定,承諾要清晰,但應允許對方以靈活方式到達那里。
也許C羅在協議上是對的,也許熱蘇斯確實食言。但這不妨礙識別承諾構建本身可能的談判錯誤。因為“有理”和“談得好”不是一回事。有效談判者不只爭取承諾,而是爭取清晰、可執行、可持續、且對方能舒服履行的承諾。歸根結底,不只要談對方接受什么,還要談對方能夠捍衛、溝通和履行什么。這也許是贏得爭論和贏得談判之間最大的區別之一。